福建省漳州市关工委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专题学习会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5日 来源: 漳州市关工委 作者: 王珍妹
摘要:4月11日,漳州市关工委召开主任例会,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及中国关工委、省关工委下发的关于学习条例的《通知》,并研究制定学习贯彻计划。市关工委主任

4月11日,漳州市关工委召开主任例会,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及中国关工委、省关工委下发的关于学习条例的《通知》,并研究制定学习贯彻计划。市关工委主任李天森、执行主任周亚冷,副主任蔡港泉、何池、徐建成、陈青树,副秘书长许建华及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学习会。

会议指出,《条例》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特别是《条例》强调“发挥党史立德树人的重要作用”“抓好青少年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要求“重视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参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作用”,体现了党中央对广大“五老”参与党史教育的充分肯定和殷切期望。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关工委要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的主要内容,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开展专题学习。将学习贯彻《条例》纳入年度工作和干部培训内容,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广大“五老”及关工委干部认真学习。二是精心组织宣讲。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结合“青少年党史学习月”和“中华魂”(毛泽东崇高精神风范)主题读书教育活动,组织百名“五老”进学校、企业、农村、社区,开展百场党史故事宣讲活动;组织专兼职报告员认真学习、编写适合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党史教育讲稿。三是注重宣传引导。加强宣传,及时总结和推广各级关工委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先进典型,推动青少年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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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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