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爱国主义润心 以法治之光护航——陕西省关工委、榆林市关工委法治报告团走进米脂一中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0日 来源: 榆林市关工办 作者:
摘要:以爱国主义润心 以法治之光护航——陕西省关工委、榆林市关工委法治报告团走进米脂一中

rBt6_WZGopCAVdKHAAH7_czlLc0470.jpg

报告会现场

为有效预防和打击校园欺凌行为,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和防范能力,保护学生的权益和安全,5月14日,陕西省关工委、榆林市关工委法治报告团走进米脂县第一中学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暨预防校园欺凌法治报告会,1100余名学生聆听了报告会。

全国普法模范、全国“最美‘五老”’、陕西省关工委法治报告团团长陈静,法治报告团宣讲员付仲老师为同学们深入解读《爱国主义教育法》,引导教育学生从小热爱祖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鼓励学生努力学习,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新时代青少年。陈静团长以邯郸初中生被害案为例,为学生们讲解什么是校园欺凌、预防校园欺凌要做到“十个不准”,并带领全体师生庄严宣誓要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最后,报告团宣讲员们与同学们共唱《我和我的祖国》等爱国歌曲,将气氛 推向高潮。

宣讲员们庄严而生动的讲述,使同学们清楚地知道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类型、特点,以及如何防范和应对。报告中,陈静团长问道:“你们是否能做一名有良好品德、遵纪守法的学生?”同学们一起大声回答:“能!”声音响彻了整个校园。报告会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听了这场法治报告会受益匪浅,今后要认真学法守法尊法,同学之间和睦相处,快乐健康成长。

此次法治报告会,是一次爱国主义的教育,将爱国的种子厚植在同学们的心中,同时又是一次预防校园欺凌的培训会,进一步增强了青少年儿童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法律素养,使他们在今后的学习与生活中,能够知敬畏、守底线,自觉遵守各项法规法纪、校规校纪,养成良好的习惯,做一名严于律己的守法少年。榆林市、县关工委将以此次报告会为契机,继续开展预防校园欺凌的活动,给学生们提供一个纯净的学习、生活环境,让所有的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责任编辑:蔡星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