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法院关工委:责令家长“依法带娃”,法官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5日 来源: 古丈县法院关工委 作者:
摘要:近日,湘西州古丈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诈骗案件,并对未成年被告人田某的监护人监护失职行为发出了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发现,未成年被告人

近日,湘西州古丈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诈骗案件,并对未成年被告人田某的监护人监护失职行为发出了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图片1.png

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发现,未成年被告人田某的家长在履行监护职责上存在缺位,对孩子的成长参与度较低。这导致田某辍学进入社会,未能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金钱观,法律意识淡薄,从而走上了犯罪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法院向未成年被告人田某的监护人发出了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该指导令的发出旨在通过法律释明、心理疏导、专业辅导等方式,以司法权威引导广大家长重视家庭教育,责令家长“依法带娃”。

图片2.png

庭审结束后,法官立即组织召开家庭教育指导座谈会。接下来,古丈县人民法院关工委将继续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及审判工作,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开展送法进校园、发布家庭教育令以及提出司法建议等工作,努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快乐成长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责任编辑:蔡星雨

实习编辑:周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