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关工委办公室开展《凉山彝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7日 来源: 盐源县关工委办公室 作者: 肖瑜、曾成绪
摘要:为进一步推动《凉山彝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落实,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观念,养成文明行为习惯。3月5日,盐源县关工委办公室、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团县委、县文广旅

为进一步推动《凉山彝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落实,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观念,养成文明行为习惯。3月5日,盐源县关工委办公室、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团县委、县文广旅局在盐源县城内联合开展了《凉山彝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个个身着鲜红的志愿者服装,向来往群众发放《条例》宣传册和践行文明条例倡议书等宣传资料,详细向群众讲解文明出行、文明旅游、爱护公共环境卫生等《条例》中的内容,号召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将文明行为落实到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切实增强履行文明行为的自觉性,做好文明的先行者和践行者。

此次宣传活动,通过鼓励大家讲文明话,办文明事,行文明礼,真正让文明新风落地生根,让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责任编辑:蔡星雨

见习编辑: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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