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法院与溪湖区河东街道关工委把法制教育课堂设在法庭上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3日 来源:  作者:
摘要:2月11日9点,本溪市溪湖区河东街道关工委与溪湖区法院共同组织辖区大中小学生、“五老”、专干近50人,在溪湖区人民法院一楼审判庭旁听了一起因自来水跑水给造成经济纠纷的民事

2月11日9点,本溪市溪湖区河东街道关工委与溪湖区法院共同组织辖区大中小学生、“五老”、专干近50人,在溪湖区人民法院一楼审判庭旁听了一起因自来水跑水给造成经济纠纷的民事赔偿案件,把法治教育课堂设在法庭上。

庭审前,审判庭庭长为孩子们介绍了法庭设施、庭审结构、及审判程序。庭审中,孩子们严格遵守法庭纪律,认真旁听了审判的全过程,在他们闪闪发亮的眼光中,我们看到了他们对事实的判断、法律的运用和知识的求知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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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后,河东街道关工委、溪湖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还组织了座谈会,审判长用案例与孩子们共同探索法律知识,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座谈会上孩子们们积极畅谈受教育的感受,纷纷表示要知法、学法、懂法、守法并能用法律武器维护国家、社会的安宁、法律公平、公正,保护自己的人身及财产不受侵害。与此同时,溪湖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还为学生现场发放“校园霸凌,就在我们身边”“电话求助三步走”小册子各50份。
  本次活动得到溪湖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溪湖区关工委、溪湖区教育局等单位的大力支持,由法院政治部王莎主任亲自部署,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关工委领导亲自参与。河东街道关工委与溪湖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达成意向,将这种普法教育新方式作为一项长效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持续开展下去,为国家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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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唐子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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