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师生的安全防护意识,将法治种子播撒在幼儿心田。9月8日,福泉市第三幼儿园关工委邀请福泉市公安局金山派出所法治副校长陈娟娟警官对全体师生开展 “法治安全宣讲”活动。
活动中,陈警官结合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通过生动有趣的动画短片、情景模拟、互动问答等形式,围绕“防溺水”“自我保护”等核心内容展开宣传。在防溺水安全中,重点强强了“六不准”原则及在家中也需注意防溺水事故的常识。在防性侵安全宣传中,重点强调“爱护我们的身体,预防性侵”。她用生动有趣的话语,让幼儿正确认识自己的身体,知道小背心和小短裤覆盖的地方是我们的隐私部位,不可以随便给人看和摸,同时自己也不可以随便看和摸别人的隐私部位,就算是闹着玩也是不可以的,要学会爱护自己,保护好自己。在防电信诈骗宣传中,她详细地讲解了电信诈骗的危害,提醒孩子们不要私自拿父母的手机点击视频或链接,并将今天学到的安全知识告诉父母长辈。
同时,陈警官还组织教师和幼儿观看黔南州2025秋季新学期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结合视频案例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并嘱咐老师要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职责,与幼儿园携手构建“家园”协同的安全防护网。
此次活动有效提升了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为幼儿健康快乐成长筑牢了法治安全屏障。下一步,福泉市第三幼儿园将持续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幼儿健康成长营造安全、和谐、法治的校园环境。




责任编辑:唐子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