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法治副校长姜洪成走进拜泉县三道镇中心学校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以“未成年人法律责任边界”为主题,用贴近青少年生活的法律知识与真实案例,为同学们带来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姜洪成结合当前法律修订热点与校园实际需求,帮助同学们厘清法律责任的“年龄标尺”。围绕刑事责任年龄下调的核心规定,精准解读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需承担的刑事法律责任,打破“年龄小就可免责”的认知误区。针对校园及生活中常见的“小违法”问题,他详细解读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内容。

授课中,姜洪成结合检察工作,重点介绍了未成年人行政拘留执行规则的调整变化,明确“恶作剧”“小过错”若情节严重也将面临法律代价,引导同学们树立“勿以恶小而为之”的行为意识。在民事行为能力板块,他结合典型民事纠纷案例,阐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界定标准,以及未成年人侵权后本人与监护人需承担的民事责任,让同学们理解“侵权必担责”的法律原则。

宣讲过程注重互动引导,通过“提问+解读”的方式强化知识吸收,用通俗语言将生硬法条转化为易懂的行为指引,让同学们在潜移默化中深化了对法律的认知。

此次法治宣讲精准对接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需求,有效填补了同学们在法律责任认知上的盲区,推动法治教育融入日常教学,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了法治屏障。
责任编辑:张勤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