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江苏省兴化市陶庄镇幸福新村王某,24岁,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三个月,从2023年5月30日至2025年8月29日,接到矫正通知后,引起陶庄镇关工委及幸福新村关工委的高度重视。
对王某入矫后,村关工委常务副主任王伯荣主动承担帮教工作责任,与王某签定《社区矫正志愿者帮教协议书》《社区服刑矫正人员结对帮教责任书》,建立“一帮一”的矫正帮教关系,每月保持与王某沟通思想。
王某原来一直在外无业游玩,村关工委常务副主任王伯荣和“五老”志愿者王永宏利用国庆节、春节回家机会,多次上门苦口婆心与王某谈理想、谈人生,讲创业经验和做法,从生活、学习、心理健康等多方面开展心理疏导,帮助重拾生活的信心,鼓励他要坚定理想信念,自强不息,在困境中奋起,在逆境中成才。经过关工人的几轮悉心帮助,王某思想发生很大的变化,2023年5月起,他主动与在无锡的同学联系,到1家企业上班,他不怕吃苦,起早带晚,起初帮助企业搞机械设备安装和维修,2024年春节后他利用自已大专所学的知识,又重新到另一家传媒公司上班,每天上班10小时以上,月薪达8000元以上,在工作期间月度、季度考核均获得优胜奖,眼下,王某心情开阔,一改之前的老毛病,便正与一女友结下深厚的感情,正处于热恋之中,并明确表示,今后一定会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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