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暑假法治安全教育“十个不”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0日 来源: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县关工委 作者: 武广余
摘要:一、不可结交损友正常交往,不接触不三不四的人,也不与社会闲散人员交际。二、不可偷盗抢劫不坑蒙拐骗,不盗窃,不抢劫,不损害他人人身和财物安全。三、不损公共财物遵守社会公德和

一、不可结交损友

正常交往,不接触不三不四的人,也不与社会闲散人员交际。

二、不可偷盗抢劫

不坑蒙拐骗,不盗窃,不抢劫,不损害他人人身和财物安全。

三、不损公共财物

遵守社会公德和民俗公约,爱护公共设施。

四、不可拉帮结派

不三五成群、结伙四处游逛。

五、不要惹是生非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可游手好闲,也不没事惹是生非。

六、不可打架斗殴

不可以打架,更不可以参与打群架。

七、不可沾染烟酒

不抽烟、不喝酒,没有不良嗜好,维护身心健康。

八、不可涉黄赌毒

不看黄色书刊、录像或视频,不参与赌博,更不可沾染毒品。

九、不可乱花金钱

不铺张浪费,不乱购物、消费,也不随意网购,不参与非法集资、网贷及传销等活动,尊重、珍惜父母的劳动、血汗和财钱。

十、不搞迷信活动

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非法集会等活动。



责任编辑:蔡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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