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法治教育则是守护他们健康成长的“必修课”。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10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第三小学、第四小学关工委联合旗人民检察院,分别开展了“法治进校园”专题讲座活动。
乌丹第三小学邀请旗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李文杰、检察官李靖贺到校,为全体师生开展“与法同行 健康成长”主题宣讲活动。李文杰主任在宣讲中,首先围绕校园欺凌内容进行宣讲。她告诉同学们,校园欺凌主要是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长期恶意对他人实施欺负、侮辱,进而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并结合具体案例提醒同学们:既要学会识别危险、躲避危险,不将自己置身于危险之中,更要杜绝制造危险,不成为欺凌行为的参与者。针对如何远离校园欺凌给大家提出了几点建议:不主动故意招惹同学,要与同学友好相处,上下学和活动时尽可能结伴而行,有解决不了的事情和父母老师沟通,希望同学们保护好自己的同时,更不要做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施暴者。接着,李主任又对如何防范不当身体侵害做了详细解读,她教育同学们在与人交往时,要学会区分身体接触是否安全,不要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中,学会保护自己。她特别提醒同学们:面对任何让自己不舒服的身体接触或不当言语,一定要勇敢说“不”,不要因为害怕而隐瞒,有问题及时告诉爸爸妈妈或信任的老师。最后,李主任就如何成为一名遵守法律的小公民提出几点要求:1.育爱心。懂得老师的苦心,体谅父母的艰辛,关心身边的同学;2.勤学习。通过学习,培养良好的品德修养和敏锐的思维能力,从而能够清晰地分辨是非对错,自觉远离违法犯罪的行为;3.抗诱惑。电脑、手机作为现代科技的产物,同学们要正确地使用它,不要沉迷于游戏、娱乐等不良的内容;4.慎交友。要结交品德高尚、积极向上的朋友,这样的人才会带动大家共同进步。

讲座结束后,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为全校学生分发了《校园安全知识手册》《青少年法律常识图文绘本》等资料。

乌丹第四小学邀请法治副校长、旗人民检察院张书毓检察官一行2人走进校园,为六年级学生带来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让青少年远离犯罪”为主题的法治讲座。讲座分四个部分,包括“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刑事责任年龄”“涉及未成年人常见罪名”“青春寄语”。在讲解“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刑事责任年龄”时,张检察官通过提问的形式与学生积极互动,同学们积极举手发言,并获得了小小的奖励。学生也懂得了哪些是犯罪行为,哪些是学生不应该做的。讲解“涉及未成年人常见罪名”时,详细讲解了常见的罪名: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让学生有一个清晰的了解。让孩子们从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进一步为孩子人生奠定基础。

校园安全无小事,法治教育无止境。持续加强的法治教育活动,筑牢了校园安全防线, 保障了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唐子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