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这一法律武器,是“五老”应当教给孩子的一把精准的尺。
正当防卫绝非“以牙还牙”的简单复仇,而是法律赋予公民在特定情境下的自卫权。《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一条款,是我们守护孩子安全与尊严的坚实后盾。
正当防卫要求孩子必须清晰把握三个关键:必要性、紧迫性与相当性。
必要性要求防卫行为是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的。当孩子面对推搡、辱骂或孤立时,优先选择避开、呼救或报告老师,这些非对抗手段往往更安全有效。只有当侵害者施加如殴打、扼颈等严重暴力威胁,且孩子无法脱身或求助时,防卫才成为必要选项。此时,法律允许孩子以合理力量保护自己。
紧迫性则强调侵害必须“正在进行”。若欺凌者已停手离开,孩子再追上去反击,便可能滑入事后报复的泥潭,构成故意伤害。
最核心的尺度在于相当性,即防卫强度与侵害强度需大体相当。若对方仅推搡一下,孩子却持硬物猛击其头部,则可能构成“防卫过当”。对孩子而言,这意味着防卫时需避免攻击要害部位,不使用明显超过侵害程度的工具或手段。
当防卫成为唯一选择,孩子还需掌握“智慧防卫”的实用法则:避让为先、适度为界、证据为凭。
当孩子理解并能在实践中运用这一法律赋予的盾牌,才能萌生对规则的敬畏,对正义的信心,对自我保护能力的确认。
责任编辑:唐子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