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开发区竹行街道星怡社区关工委:爱护公物,做文明好少年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9日 来源: 江苏省南通开发区竹行街道星怡社区关工委 作者: 朱赢赢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二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9月7日,江苏省南通开发区竹行街道星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一楼活动室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二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9月7日,江苏省南通开发区竹行街道星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一楼活动室里正在进行普法宣讲。

当天,为增强辖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星怡社区关工委、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妇联、团支部联合开展“爱护公共财产”普法宣讲活动,由党员志愿者施佳慧带领青少年学习,引导大家思考哪些东西属于公物、应该怎么爱惜公共财产等方面展开,教育孩子们要爱护公共财产,建设和谐美丽小区。

“爱护公物,人人有责。我们小学生接触最多的就是学校的公共财产。发现别人有损坏公物的行为,我一定上前制止。”家住星怡花园青少年黄淇奥坚定地说。

星怡社区党委书记袁峰表示,社区会继续开展法治教育活动,进一步帮助青少年约束规范各种行为,培养新时代青少年文明守法的品德,助力社区和谐文明。

责任编辑:蔡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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