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河东街道关工委系列开展“ 增强法律意识,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线上普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活动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3日 来源:  作者:
摘要:11月12日本溪市溪湖区河东街道关工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系列学习问答活动—“增强法律意识,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在河东街道所辖9个社区的学生家长网格群开展。本期

11月12日本溪市溪湖区河东街道关工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系列学习问答活动—“增强法律意识,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在河东街道所辖9个社区的学生家长网格群开展。

本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内容是第十九条:因见义勇为而受伤的由谁承担民事责任?第二十条:出手救人给受助人造成损害的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一条:通常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几年?第二十二条: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的年满十八周岁后能否提起诉讼?
此次普法宣传 各社区专干非常重视及时在各自学生家长网格群转发,组织学生家长认真学习,引导学生家长用法律武器保护好自家孩子健康成长。

下一步 河东街道党工委、关工委在关心下一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上不断开拓新思路、宣树典型,采取线下、线上同步开展。全面提升法治意识,让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氛围在河东街道居民中掀起热潮,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唐子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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